江苏省国资委:发挥“监督闭环”作用 增强监督管理实效
近日,省国资委党委听取督查办对4户省属企业开展“监督闭环”整改问题销号验收的情况报告。
会议指出,省国资委严格开展“监督闭环”项目销号验收,对有效发挥“监督闭环”推进问题整改效能,发挥出积极的作用。此次4户被验收的省属企业共修订制度或业务规程48项,并积极开展追责问责,清收到账应收款项、资产保全等工作。
会议强调,实施“监督闭环”是省国资委党委落实省纪委《监督意见》的一项重要措施。各省属企业党委认真围绕推进问题整改,有效落实党委主体责任,纳入“监督闭环”管理的问题整改质量在不断提升,“监督闭环”的督促作用正逐步显现。会议指出,目前推进问题整改的任务仍很重,还有一些列入“监督闭环”并需要继续整改的问题,各省属企业要加大问题整改力度,省国资委也将加快推进销号验收的节奏。今后,省国资委将协同做好与省纪委、巡视办等各项监督资源的整合工作,将新发现的问题列入“监督闭环”,充分发挥“监督闭环”促进问题整改的作用,不断提升省属企业科学决策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和水平。
2017年,省国资委出台文件《整合力量形成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工作闭环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,建立外派监事会等发现问题、省属企业整改落实、省国资委检查核实、相关机构问责追责的监督工作闭环。
2017,江苏省国资委信息系统建立监督工作闭环专项模块,实现了闭环管理信息化。将监事会年度监督检查的问题列入闭环;将巡视“回头看”发现问题列入闭环;将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提出的问题列入闭环;将信访移交的有关问题列入闭环;将专项巡察问题列入闭环;将审计厅移交问题列入闭环。
2018年,出台《省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闭环管理整改问题验收规程》,明确企业预验收、企业申请省国资委验收、省国资委组建验收组进行验收、省国资委党委审议确认、对账销号的工作流程,提出了“四不放过”验收标准(问题原因未核查清楚不放过,解决措施未落实到位不放过,制度不健全、长效机制未形成不放过,责任未查清、问责措施不到位不放过),形成完备的监督闭环工作体系,为扎实开展验收销号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。该项工作得到国务院国资委的充分肯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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